一、对来(返)赤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不再开展落地检、赋码弹窗。
二、对于市指挥部第78号通告中明确的近7天内有重点地区(除高风险区外)旅居史来(返)赤人员,不再实施“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对于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不再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对于近7天内有无疫情旗县区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不再实施“3天3检”管控措施。
三、对于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入境人员等,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苏木)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科学合理设置社会面核酸采样点,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检尽检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等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