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办理护照加注的材料

导语 办理护照加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4×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

  3、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等)并签署同意申请人办理出境证件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及监护证明,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护照和护照首页以及最近一次签证页复印件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7、与变更加注内容一致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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